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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十月122005

議題質詢金改篇-鐵飯碗裡的金塊---所謂二次「金改」

台灣政治中最好用的口號恐怕要算是愛台灣、民主與改革了。只要一個人宣稱愛台灣、捍衛民主、堅持改革,彷彿就可以為所欲為,無往不利。

「一次金融改革」與「二次金融改革」便是典型的例子。一次「金改」以二五八為目標:先加速打消壞帳,降低銀行的逾放比(銀行贏);再以政府金融重建基金挹注,補足資本適足率(銀行贏)。過程中,有辦法有門道的,下游可以用「撿櫻桃」(cherry-picking)方式挑得優質的抵押品,中游可成立資產管理公司(AMC)賺取低買高賣「不良資產」的鉅額差價,上游可藉「金融重建基金」由國庫搬錢,變身為績優股,「創造股東價值」。

但在過程中,原先該盡風險控管之責的銀行家,搖身一變成為有道德正當性的金融改革者,因有政府買單而加速處理NPL(Non-Performing Loan)的過程中,有些資本家被「清算」,有人的房產淪為法拍、銀拍屋,也有「不良資產」被標後交由黑道的討債公司追討而迫人走上絕路;台灣社會的悲慘故事自此層出不窮。

正當一次「金改」方歇,被改掉半條命的百姓正待休息,更大的噩運卻等在前頭!去年十月二十日,逾放比依台灣標準(本金延滯三個月、利息延滯六個月)已達到三、三一%左右,一片慶賀聲中陳水扁在「經濟顧問小組會議」上裁示「二次金改」並具體設立以下目標:

一、在九四年底以前促成三家金融機構「市佔率」達十%以上;

二、九四年底前官股金融機構減半,由十二家減為六家;

三、九五年底前國內金控家數減半,由十四家減為七家;及

四、九五年底前至少促成1家金融機構由外資經營或在國外上市。

緊接著台灣的金融業吹起一片搶便宜的購併風,市場上政府欲將公營金雞母授予「辜辜蔡蔡吳吳」的耳語,証諸事態的發展,似乎並非空穴來風。

嚴格說二次「金改」的方向並無問題。面對WTO之後金融服務業的跨國競爭,與中國大陸市場的開放,台灣的金融產業無論是規模、產品差異化及獲利能力都亟需改善。若能一邊藉合併拉大規模,一邊引進外國資金技術與經營方式;亦即依泰、韓、日在亞洲金融危機後的重整方向,應可增加競爭力。況且有些老舊的公營行庫,的確獲利不佳、經營不善以致股價低迷;接手者出價意願皆不高,用林全部長的話是往往「還得拜託人來接手」,何弊之有?

問題出在,第一階段整併的公營行庫皆有巨額資產,彷彿是裝著金塊的鐵飯碗。飯碗價值不高,出售部分股權時國庫所獲有限,但過程中將碗內巨額的資產,包括存款的處理權連帶移轉至民間財團,這豈不事涉巨大公共利益?如果在一兩年間倉促由公轉民,一句「二次金融改革」就想矇混過關,混得過去嗎?

就以最近因工會抗爭而阻止的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台企)與玉山商業銀行(玉山)合併為例,根據金管會「金融業務統計輯要」,今年七月底時,臺企與玉山兩機構(鐵飯碗)的淨值分別是四四三億與三三○億,或許也稱得上是門當戶對;但是台企的資產逾兆,是玉山的兩倍,其中的存款餘額逾八千四百億,亦是玉山的兩倍多。

 

表一、                                                     單位:億元

 

淨值

資產總額

存款餘額

台企

443

10,599

8,422

玉山

330

5,026

3,833

 

 

 

資料來源:金管會「金融業務統計輯要」

更何況根據政府預算,台企預計的釋股僅有三、三三%,約可為國庫帶來「收入」十四億元。以十四億元換上兆資產與八千四百多億存款餘額的經營、管理、處分權,豈非一件極為好康的買賣?

事實上,當我們將九五年國庫「釋股計畫」拿來比對,大家可明顯看到在四○二億的「收入」背後所牽涉到的市值、資產與存款(見表二)是如何龐大!

表二、                                                                                                                           單位:億元

 

94年7月底

 

95預算釋股「收入」

市值   /

預估市值

資產總額

存款餘額

臺灣銀行

108

1,605

26,315

21,553

土地銀行

86

767

17,798

15,385

合作金庫

61

610

19,735

16,291

彰化銀行

133

868

12,884

10,267

中小企銀

14

428

10,599

8,422

總計

402

4,278

87,331

72,115

 

 

 

 

 

 

 

 

 

資料來源:九十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金管會「金融業務統計輯要」

再加上金融整併本應服膺達爾文法則,「贏者愈強、輸者退場」,但因冠上了「二次金改」的光環,讓輸家可以獲利出場,而由國庫買單,這樣不公不義的事情,源頭出在金融機構合併法(金併法)中的超級租稅優惠。

在二○○○年為了處理問題基層金融機構而給予接管金融機構的租稅優惠,在「二次金改」中變成了民營財團吃下公營大蛋糕時的糖霜。

其中最好康的在於以下四項:

一、  土增稅優惠除自有資產外亦適用於質押資產

二、  合併前虧損可移轉至存續公司五年

三、  商譽可以攤銷五年

四、  出售不良債權損失認列拉長為十五年

四者相乘的效果是被併公司因為問題抵押品及累虧未來可由存續公司抵稅,而可以較高價售出(原股東可以高價退場);而存續公司則亦不必仔細盤點、殺價,反正價差可由未來該繳國庫的稅金補貼;如此買賣雙贏,只有國庫輸、人民輸。

如果說「一次金改」創造了特定人「撿櫻桃」、「買賣櫻桃及櫻桃樹」的好康機會;「二次金改」則創造了特定人向國庫預支買下土地,取得櫻桃園整碗捧走的超級好康機會!稱此為台灣「最後一次的資產重分配」(金管會林忠正發言人語)是絕不為過!    

民進黨執政五年,台灣小老百姓對未來的夢想已經越來越卑微,從雄心壯志、堅信明天會更好,轉為希望工作不要出問題、孩子繳得起學費、營養午餐費。而許多人心目中最後的避風港,可能是存在郵局與公營行庫裡的存款,這些錢揹負了人民對政府的信任與對未來的最後希望。

    光就九五年預算書中預計釋股的五家行庫而言,在四百多億的釋股「收入」背後,將會移轉市值四千多億的「鐵飯碗」,其中承裝的金塊是八兆七千億的資產與七兆二千億的存款餘額(包含五百多億來自郵政儲金)。更何況「二次金改」第一階段要減半的十二家公營行庫,涉及的總資產及存款餘額各高達十三兆及十一兆!如果人謀不臧發生問題,民進黨政府要用什麼來向人民交待?更要如何回應人民的眼淚!

「金改」、「金改」,多少罪惡可能假汝之名發生,豈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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